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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課程理念 

幼兒音樂律動不但培養音樂能力,更是以培養幼兒的認知、情商、人際關系、感官統合、肢體能力等為根本目的。音樂訓練上博采了奧爾夫、柯達伊、達爾克羅茲、戈登等音樂教育體系的教學精華,成為一套適齡適發展的科學教育方法。

 

 

 教學特色 

音樂為中心的教育理念。針對學齡前嬰幼兒“聽、唱的感官學習模式”而設計的教學法,融合了奧爾夫、柯達伊、達克羅茲、戈登等教學法精華。不同年齡幼兒發展的特性和需要而融入了適齡和適合發展的教案(教學教材和家庭教材),一氣呵成的教案設計適合幼兒成長期的特制和能力。

 

由人的感官本能去學習音樂,而不是用認識去學習音樂。是自然發展、自然學習的過程。以學習母語的方式學習。

 

學習過程可以訓練寶寶建構音樂思想,不但為未來學習音樂打下基礎,也是他一輩子音樂欣賞能力的培養。

 

音樂母語化在3歲以前就開始達到這種音樂才能。幼兒越小越適合接受這些成長型教育。音樂學習也是感官學習的過程,孩子越小吸收能力越強。是一套根據年齡發展而設計的音樂課,所需時間如同學習語言一樣,是一個長期的過程。

 

把所有的音樂元素都設計成音樂遊戲的方式來教授,通過感官刺激來學習並強化身體的其他各種智能,教材中所有的動作功能都是經過精心設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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